方案审批
通常,审批权限的划分遵循 “风险越大、技术越复杂、成本越高,审批层级越高” 的原则。以下是基于行业惯例和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》(住建部37号令)的通用标准:
一、必须经公司级审批的方案(通常由公司总工、技术负责人批准)
这类方案通常涉及 重大安全风险、关键技术、高成本或重大合同影响
二、可由项目部审批的方案(项目经理、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)
这类方案通常是 公司审批方案的细化、常规作业或低风险工程。
实操建议
•编制要全面:专项方案内容需完整,一般包括工程概况、编制依据、施工计划、工艺技术、安全保证措施、劳动力计划、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。
•交底是关键:方案实施前,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;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,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。
•过程监督与验收: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需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。按规定需验收的危大工程,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验收。验收合格后,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,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。
重要提示
- 权限清单化:正规的建筑企业都会制定明确的 《施工方案审批权限清单》 ,并下发至各项目部,项目经理应严格按清单执行。
- 监理和业主审批:无论公司还是项目部批准的方案,最终均需报监理单位(和建设单位)审批后方可实施;公司审批是内部管理行为,监理审批是法定程序。
- 动态调整:如果项目部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方案存在重大风险或需要重大变更,超出了原有审批权限,必须立即升级管理,重新报请公司审批。
核心总结
总之,“危大工程方案、总体施工组织设计、重大成本和技术方案” 必须报公司审批;“常规的、低风险的、实施性的细化方案” 可由项目部自行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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